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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科技大学(以下简称“南科大”)2023年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开展本科招生,按考生综合成绩(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%,南科大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%,高中学业成绩占10%)择优录取。现就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三)测试内容: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。包括测试数理基础、学科特长、理解与计算、逻辑与思维、英语运用等方面的知识、素养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想象力、洞察力、专注力等创新能力。
(四)测试时间:2023年6月11日下午14:00开始入场,样题练习时间14:45至15:00,正式考试时间15:00至17:00。
(五)测试地点:在开展招生的北京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等23个省(区、市)设立能力测试机试考点,同时举行机试。具体考场名称和地址以南科大发布的机试准考证为准。
(六)测试准备:2023年6月1日起,考生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,点击“报名进度”,打印机试准考证。
(七)成绩发布:2023年6月12日中午12:00前,考生登录南科大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能力测试机试成绩。
(三)面试内容:通过考生自我介绍、答题、小组讨论、提问等环节,重点考查考生的科学思维、逻辑思维能力、想象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,人文情怀、社会责任、心理品质和知识素养。
(四)面试时间及地点:时间6月中下旬,分省进行,各省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,考生具体面试时间以招生组通知为准。
(一)我校在上海和浙江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分别按照《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》和《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浙江省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简章》执行。
(二)为帮生适应机试环境,考生自2023年6月1日起可在南科大本科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练习盘进行练习。
本次考试内容包括:数学单元、物理单元、英语单元,总分100分。其中数学单元40分,物理单元40分,英语单元20分。
2.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)和南科大机试准考证入场。身份证件号码与南科大机试准考证上显示的证件号码须一致。
3.考生在进入考场时,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准考证、签字笔外,不准携包、书籍、资料、笔记本、自备草稿纸、U盘、电子工具、手机、计算器、食物、饮料等物品。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(携带的通讯工具、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,再存放在指定位置)。
4.正式考试开始前60分钟(即6月11日14:00),考生入场拍照,对号入座,考生入座后需将南科大机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,以便核验。
5.考生入座后,不得擅自离开考场。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,应当由监考人员陪同,返回考场时应当重新拍照。在同一考场同一时间,只允许1名考生暂时离开考场。
6.正式考试开始30分钟即15:30后,考生不准进入考场;正式考试30分钟内即15:30前,考生不得退场。
7.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,如果出现考试机故障、网络故障或供电故障等异常情况,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,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。
8.因考试机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考生答题时间出现损失,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,由监考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10.考试结束时,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指令,停止考试,将草稿纸放在桌面上,等候监考人员清点回收。监考人员宣布退场后,考生方可退出考场。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喧哗。
12.考生对试题内容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将试题内容抄录或复制后带出考场,不得传播、扩散试题内容。
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。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,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,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: